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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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和推荐“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候选人的通知

各相关高校团委:

由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1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和“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候选人推荐活动已经启动,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,现将《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和推荐“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候选人的通知》印发给你们。希望各相关高校团学组织充分深化自强的时代内涵,弘扬自强的时代精神,挖掘青年学生中的自强典型,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。

一、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

(一)报名条件
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热心公益,乐观向上;

2.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、突破限制、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,在爱国奉献、科研创新、自主创业、志愿公益等方面,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,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,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时代榜样;

3.2012年3月5日前,本人必须在微博校园t.cyol.com开设实名微博(已有腾讯微博或QQ账号者,可使用腾讯微博账号登录,或通过QQ账号授权登录,然后通过“设置”按钮,将“姓名”一项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),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,@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(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),并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,具体标准详见活动官方网站专题(star.xiaomei.cc);

4.2012年3月15日前,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、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,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;

5.往届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和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不再参加本次活动,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”获得者不受此限。

  1. 二、活动安排

1.活动报名及新媒体展示讨论

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,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(star.xiaomei.cc)报名。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5日16时。

报名截止前,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,在微博校园t.cyol.com(或腾讯微博)公布自己的报名主页链接并进行相关的展示和宣传,接受公众监督,争取周围同学、老师及网友的转发支持。

2.报名审核及公示

审核时间:2012年2月10日—3月6日

组委会秘书处将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,重点关注报名者新媒体展示及公众在新媒体的转发支持情况,并分批次通过官方网站(star.xiaomei.cc)公示通过报名审核的名单。

同时,组委会秘书处将通过官方微博及时更新相关进展,并与大家进行微博互动。

3.校内审核宣传阶段

审核推荐时间:2012年2月15日—3月10日

各高校团委举办校内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,需根据团中央、省级团委的要求,登录活动官方网站,审核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,考察自强事迹情况,从通过组委会报名审核的同学中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确定本校的“自强之星”名单以及向省级团委推荐的名单。

校级“自强之星”产生的具体流程和办法,可由各高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,并向省级团委学校部进行说明和备案,同时通过校团委官方微博及时公布相关流程。对通过一定形式校内公开选拔推荐上来的同学,在省级推荐及最终的标兵确认时优先考虑。

各高校团委应做好校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,对本校开展的“自强之星”寻访活动及涌现出来的自强典型,利用校园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的宣传。

4.校内公示阶段

校内公示时间:2012年3月10日—15日

校团委确定推荐名单后,应通过微博校园t.cyol.com(或腾讯微博)的校团委官方账号进行名单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。

5.校级推荐阶段

校级推荐时间:2012年3月16日—25日

校团委官方微博公示完成后,各高校应根据团省委的安排,在2012年3月25日前,将本校推荐的1至2名“自强之星”的报名表(注明事迹类别)及校内宣传材料上报到团省委学校部。报名表在通过组委会报名审核后会在本人的报名主页自动生成,可下载打印。

6.上报材料

各相关高校团委在2012年3月28日前,将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候选人所有材料:被提名者的报名表和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(包括样报、样刊、

网络截屏等),报团省委学校部,电子版发至TGSXXB@126.COM

7.公布寻访结果——产生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

公布时间:2012年4月10日—5月5日

2012年4月,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,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中确定10名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,并通过活动官方微博进行公示,接受全社会的监督。

随后,组委会将通过官方网站star.xiaomei.cc以及《中国青年报》公布本年度寻访活动的最终结果。

9.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

(1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1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,受邀参加颁奖仪式;

(2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1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
(3)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提名奖获得者800名,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“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”;

(4)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,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1年度“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“优秀组织奖”,颁发奖牌。

全国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。

(三)新媒体应用

为了顺应新媒体的发展,及时准确地发布活动信息,充分有效地实现与公众尤其是大学生的互动交流,引导公众准确认识和理解活动的意义和价值,在本年度的活动过程中,将全面引入微博新媒体平台。

  1. 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

组委会秘书处在微博校园(t.cyol.com)平台开设官方微博—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,及时发布活动相关信息,实现与公众的互动交流。

(注:微博校园与腾讯微博内容互通共享;可使用腾讯微博账号或QQ账号登录微博校园。)

  1. 报名者实名微博

所有报名者应在微博校园t.cyol.com(或腾讯微博)平台开设个人实名微博,公布个人报名主页网址及相关情况,介绍自强事迹,争取公众的转发支持。

报名者通过实名微博发布的重要信息,应同步@本校校团委官方微博,便于校团委及时了解相关信息。

  1. 校团委官方微博

活动启动后,各高校团委应通过微博校园t.cyol.com(或腾讯微博)的官方微博收听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“自强之星”及所在地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,并及时发布本校相关活动信息,关注本校报名者并通过微博平台实现与公众的交流互动。

校团委官方微博发布推荐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时,应@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(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)以及所在地省级团委学校部官方微博。

二、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工作方案

(一)候选人条件及相关要求

家庭月提供生活费用低于200元,学习成绩良好,品行端正,乐观向上的在校大学生(大四学生勿报)。

各相关高校团委于2012年3月28日前,将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登记表(一式两份)汇总报团省委学校部,电子版发至学校部邮箱。

“新东方西部大学生专项助学金”候选人由所在学校团委、学生会评出后,应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。

联 系 人:王 莉 刘亚龙

联系电话:0931—8121760

电子邮箱:TGSXXB@126.com

附件:1、2011年度 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 和 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名额分配表

2、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候选人登记表

甘肃团省委学校部

2012年1月6日

附件1:

201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新东方

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名额分配表

单 位

大学生自强之星(个)

新东方助学金(个)

兰州大学

3

9

西北师范大学

2

8

甘肃农业大学

2

7

兰州理工大学

2

7

兰州交通大学

2

7

西北民族大学

2

7

甘肃中医学院

2

5

甘肃政法学院

1

5

兰州城市学院

1

5

陇东学院

1

4

河西学院

1

4

附件2:

2011年度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

助学金候选人登记表

候选人姓名

性别

出生年月

高清晰

肖像照

所在高校、院系、年级

政治面貌

民族

籍贯

邮政编码及通信地址

固话/手机

E-mail

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

学校意见

团省委意见

(签章)

年 月 日

(签章)

年 月 日

注:此表一式两份,可复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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